(一)部门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推进学校审计全覆盖;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绩效进行审计;
(4)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对学校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5)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职责
1.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为审计处全面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学校内部审计整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统筹全盘工作。在学校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审计处各项工作,牵头负责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律法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及学校党政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全校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 统筹制度与计划建设。牵头制定、修订学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构建全覆盖、规范化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监督制度落地执行,保障审计工作依规开展。
(3)主抓工程审计工作。全面分管工程审计科业务,统筹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监督项目现场签证、工程量验收、询价认价、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统筹管理工程类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全程把控工程审计项目质量、进度与成效。
(4)严把审计质量关口。负责审核签发审计通知、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各类审计文书,审核审计经费、处内各类文稿,督导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规范审计结果公开,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效能。
(5)统筹协调与汇报。负责对接上级审计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做好日常请示汇报、工作对接和沟通协调,联动学校各业务部门推进审计工作落地,凝聚监督工作合力。
(6)抓实队伍与内部管理。主持处务会议,统筹部署、督查总结全处工作,研究解决审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处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及队伍建设工作,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
(7) 牵头专项重点工作。统筹牵头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审计备案、审计工作总结、工作创新等全局性重点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任务。
2.副处长岗位职责
副处长协助处长开展全处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统筹日常管理。协助处长落实全处日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工作督查等事务,配合推进全处队伍建设、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工作,保障部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 分管财务审计业务。全面负责财务审计科各项工作,牵头制定财务审计类年度工作计划、审计方案及相关制度文稿,统筹开展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专项经费等审计工作。
(3) 严控财务审计质量。负责财务审计类项目全过程管理,统筹财务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遴选、督导、考核及报告审核工作,规范审计流程,严把审计质量关口,确保财务审计工作合规、精准、高效。
(4) 抓实审计整改工作。牵头督促指导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跟踪整改进度、核验整改成效,推动审计问题闭环管理,切实发挥审计监督预警、规范提升作用。
(5)负责科室日常事务。统筹财务审计科资料整理、复核归档、保密管理、会议记录、网站维护、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负责内控评估、审计备案等工作。
(6) 落实交办各项任务。受处长委托参会、起草文件、开展专项工作,及时向处长汇报分管领域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完成学校领导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级机构(岗位)工作职责
1.财务审计科
(1)负责起草学校有关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处级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内部控制管理、专项经费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方案、工作报告等相关文稿;
(2)制定财务审计类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有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专项审计;
(7)负责财务审计类项目招标相关事宜,负责对委托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审计报告质量审核等全过程监管;
(8)负责督促指导落实财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9)负责本科室审计资料等资料整理、复核、归档、移交及保密工作;
(10)牵头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和内部审计备案工作;
(11)负责审计处处务会等会议记录、审计处网站更新维护、财务审计工作宣传报道等,处理处内有关日常事务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程审计科
(1)负责起草、修订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和相关文稿,建立健全科室内部工作规范和流程;起草审计处有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有关文稿;
(2)制定基建工程和修缮工程审计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有关基建、维修项目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做好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4)负责对学校基建、维修项目隐蔽工程量验收、询价认价、现场签证、项目验收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工程审计类项目招标相关事宜,负责对委托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考核,负责对委托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督导、审计管理、审计报告质量审核等全过程监管;
(6)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7)负责本科室审计资料和审计处归档资料的整理、复核、归档、移交及保密工作;
(8)负责工程审计类会议记录,负责审计处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的宣传报道,处理处内有关日常事务工作;
(9)协助财务审计科做好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和内部审计备案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